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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據本會(台灣茶協會)章程,第二章第七至十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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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第 七 條: |
| 本會會員分下列四種:一、個人會員。二、團體會員。三、準會員。四、榮譽會員。 |
一、個人會員:
凡贊同本會宗旨,年滿二十歲,對茶有興趣之人士,經會員二人以上之介紹,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通過,並繳納會費後,得為本會個人會員。
二、團體會員:
凡贊同本會宗旨並申請加入本會之團體,經理事會通過,得為本會團體會員,並可派代表一人參加本會各項活動。
三、準會員 :
凡贊同本會宗旨,未滿二十歲,對茶有興趣之人士,經會員二人以上之介紹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通過,並繳納會費後,得為本會準會員,但無選舉權、表決權、罷免權及被選舉權。
四、榮譽會員:
凡對茶有特殊成就及對本會有特殊貢獻者,經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,得為本會榮譽會員,但無選舉權、表決權、罷免權及被選舉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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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第 八 條: |
| 會員(會員代表)有違反法令,章程或不遵守會員大會決議時,得經理事會決議,予以警告或停權處分,其危害團體情節重大者,得經會員大會決議予以除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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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第 九 條: |
會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,為出會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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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第 十 條: 本會會員應享權利及義務如下(每一會員或團體會員代表為一權): |
一、發言權、表決權、選舉權、被選舉權、罷免權。
二、參加本會所舉辦各項活動之權利。
三、遵守本會章程及執行本會決議案。
四、繳納本會各種會費之義務。
五、享受本會贈閱及折扣訂閱各種刊物之權利。
六、本會會員得以書面敘明理由向本會聲明退會,但應於三個月前預告,並於當年會計年度結束時生效,所繳會費不予退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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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會員:年滿20歲以上,入會費新台幣1,000元,常年會費1,000元。
永久會員:年滿20歲以上,入會費1,000元,會費20,000元,終身可享會員權益。
準會員:未滿20歲,入會費新台幣800元,常年會費500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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團體會員:入會費5,000元,常年會費5,000元。
永久團體會員:入會費5,000元,會費100,000元,終身可享團體會員權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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繳交入會費及常年會費請利用郵政劃撥帳號:50192034 戶名:台灣茶協會 |